垃圾強制分類計畫
台灣有垃圾強制分類計畫,將垃圾區分為「資源」、「廚餘」與「一般垃圾」等三類。居民倒垃圾時,就要將垃圾分類為「資源垃圾」、「廚餘」及「一般垃圾」三類,並分別送至資源回收車、垃圾車加掛之廚餘回收桶及一般垃圾車。違反者罰台幣 1,200-6,000 元。
大家移民不要期望別人遷就,最重要是懂得融入當地生活,才會受到接納與尊重。在台灣生活,首要懂得垃圾分類。
資源垃圾
資源垃圾,包含廢紙、廢鐵鋁容器、廢玻璃容器、廢塑膠類、廢乾電池、廢燈管(泡)、廢資訊物品、廢電子電器產品等相關物品。需交付資源回收車或資源回收桶。
廚餘
廚餘就是生、熟食物、殘渣以及有機性廢棄物。交付垃圾車/資源回收車附掛之廚餘回收桶或定點設置之廚餘回收桶回收。
一般垃圾
一般不可回收之廢物都算一般垃圾。垃圾需打包完整不能外露,放置指定地點或等垃圾車指定時間出現再丟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