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部份初到台灣的香港人,都未有居留證,在台灣租樓一點都不容易,除了要有耐性,多找租盤之外,亦都可以留意這些要點,對成功租屋會有一定幫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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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好有個台灣朋友做擔保人
不少房東其實從未將房子出租給外國人 (包括香港人),所以他們通常想了解租客更多,例如會問為什麼來台灣生活,來台灣做什麼工作或生意,香港的收入等等。如有中介幫助,房東可能還要約見租客,如果台灣有朋友做擔保人,成功的機會亦會大增。
注意租盤是否可寵
如有養寵物,那麼在租屋網看租盤資料時,就要看看有沒有寫上「可寵」,如沒有表明的租盤,大多不接受養寵物,不過如找到合心水的租盤,都可以問問中介或房東。
遷入戶籍問題
大多數房東,都不會幫大家做遷入戶藉的手續,因為當房東幫房客加入戶籍時,首先房客如有欠債、官司纏身等問題,房東有一定責任需要負擔。其次是有機會被台灣稅局查到,令房東需要繳交稅款。如房東首肯幫忙,還要讓業主簽署「設籍同意書」。
或出現斡旋金
當你看中租盤時,如有特別需要,中介可能會問你收取斡旋金後,才會幫你詢問房東。如用家想在門窗加入紗窗,中介可能會收你幾千台幣作為斡旋金,如房東按用家要求加入紗窗,那中介的斡旋金就會成為已算算在佣金的一部份。相反地房東按你要求加入,但你最終沒有租下這個地方,就要付上斡旋金。
沒有免租期
在香港租樓,通常都有一個免租期,讓租客有足夠時間遷入。不過台灣的租盤,一般都沒有免租期,如要設立免租期,就要好好跟房東溝通。
沒有死約概念
香港租樓通常是「一年生約,一年死約」,意思是你頭一年合約期內如要遷出,都要付整年的租金。不過台灣大多數租盤都沒有「死約」的概念,如合約期內要退稅,只雖多付一個月租金就可離開。
設租約公證
為免與房客有不必要的糾紛,有不少房東都會要求租客,找法院或民間公證人,定立租約公證。一旦任何一方違反租約規範,都可請求法院強制執行,省下訴訟產生的律師費及大量時間成本,花小錢就能省下未來發生糾紛的煩惱。